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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超级贪污犯

    信息发布者:闫永生
    2017-08-27 19:13:19   转载

    他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或将超过周永康

    图集已浏览完毕 重新浏览

    2017-08-2708:49:43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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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 | 孟亚旭 编辑 | 邹春霞

    内蒙古一个厅官,被控给国家造成损失高达29亿!这个数额,超过了“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的周永康。

    这个人,就是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24日,兴安盟中院对包生荣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庭上,还有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旁听。

    29亿元!

    包生荣,1960年3月出生,一直在鄂尔多斯从政,曾任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局长,在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上落马。

    检察机关认为,他涉嫌三罪: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其中,受贿共计1600余万元。有超过12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此外,他还滥用职权为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元。

    △白衬衫者为包生荣

    妻子同时被移送审查起诉

    包生荣落马的消息,是检察院率先公布的。

    2016年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包生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5月6日,被逮捕。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被移送审查起诉时,包生荣涉嫌的罪名由2个增加为3个,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他的妻子张虹,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被移送审查起诉。

    包生荣是如何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还有待进一步披露。不过,今年4月11日,包生荣被提起公诉时,起诉书中提到,他违规履职,低价转让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的9个老虎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有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八大之后,该罪名不断出现在落马老虎身上。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至少有9个老虎犯滥用职权罪,造成损失最大的,是周永康,官方媒体称,其“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姓名

     

    职务

    单项

    总刑

    造成多少损失?

    周永康

     

    中央政治局原常委

    7年

    无期

    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杨振超

     

    安徽省原副省长

    7年

    无期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9.1508亿元

    陈柏槐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

    8年

    17年

    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下属单位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国家划拨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并弄虚作假帮助受让方竞得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6.1亿余元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2年

     

     

    13年

    在担任成都市长、成都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为特定关系人在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282.5197万元。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万元

    韩先聪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

    5年

    16年

    在担任滁州市委书记、“大滁城”建设指挥部政委期间,徇私舞弊,以“大滁城”建设指挥长会议集体决定的形式,违反规定,向相关企业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减收土地逾期付款违约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共2.22350469亿

    廖少华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2年

    16年

    在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310.6372万元

    苏荣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

    7年

    无期

    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武长顺

     

    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

    6年

    死缓

    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

    令计划

    中央统战部原部长

    4年

    无期

    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犯滥用职权罪的9虎

    9个滥用职权的老虎中,有6个官方公布了其造成损失的具体金额。比较来看,包生荣被公诉造成的损失高于其中任何一个。29亿的金额是周永康的两倍,大约是上述6人带来损失综合的80%。

    如果最终确定是29亿,这绝对是一只危害系数很高的厅官。

    “当庭翻供”和“集体研究”

    因为滥用职权罪获刑最多的,不是周永康,而是陈柏槐。

    2015年4月17日,陈柏槐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17年,其中,他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8年,因犯受贿罪,被判12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为什么不是“8+12”判处20年?

    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犯数罪,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言归正传。

    陈柏槐还是十八大以来首个在法庭上当庭翻供的“老虎”,他对检方指控的滥用职权、受贿两项罪名全部予以否认。不过,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柏槐是如何滥用职权的?

    此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有所提及,该报在《“集体研究”不是违纪违法挡箭牌》的文章中说,陈柏槐利用“集体研究”徇私谋利。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在未经省政府、省财政厅批准的情况下,以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为形式,提议、主导、决定将国家划拨的畜牧科研用地489亩非法转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06亿元。

    △《中国纪检监察报》截图

    多说几句“集体研究”。

    文中说,一些官员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利用职权,以“开会研究议程”为幌子,以“集体决策”、层层审批作掩护,先定调子,之后把个人意志、决断强加于“集体研究”上。在审理官员滥用职权案中,官员经常辩称审批、决策都需要多个环节、多方意见来层层把关,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原因是多方面的,绝非他一人所为。

    2013年1月,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对“集体研究”式渎职犯罪将依法追究负有责任人员的刑责。

    不过,陈柏槐也不是因为该罪获刑最多的官员。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死缓的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属顶格判。

    滥用职权者中的特殊

    回到厅官包生荣。

    包生荣被控因滥用职权为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元,但这个数额究竟是不是超过了所有的部级“老虎”,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不敢妄言,因为公开的消息中,犯该罪的副国级的大老虎苏荣、令计划,官方并未点明其究竟造成了多少损失。

    另外,滥用职权罪不仅包括给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造成损失。比如武长顺,他犯滥用职权罪,是因为“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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